2023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727人公告

2023-07-18 08:39:06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可橙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试卷为五类,分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每类试卷均为两个考试科目,分别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其中,D类细分为小学老师岗位和中学老师岗位两类试题,E类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卫生管理岗位六类试题。各招聘岗位笔试类别详见附件1。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2.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携带证件材料:考生需携带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确定: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3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得列入面试人选。

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荣立二等功的加9分,荣立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8月2日8:30—11:30、13:00—16:00,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入伍登记表、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送至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一楼办事窗口(咨询电话:0431—88690530),规定时间内未送达材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省人社厅会同省政府征兵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8月9日后,通过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对拟加分人员情况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为准。笔试成绩于2023年9月30日后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GdA)进行查询。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除北华大学以外的省属高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余招聘单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或1:5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符合1:3或1:5比例标准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其中,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由招聘单位单独组织或与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低于及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结束后,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公示。为确保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高校教师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高校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列为拟聘人选。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省属高校(不含附属医院)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其余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由笔试卷面分数(满分300分)按照百分制进行换算后加上政策性加分最终确定。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省属高校及其附属医院自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除省属高校及其附属医院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外,其余各招聘单位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3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均需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公告官方发布网站:

1.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

2.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

各招聘单位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咨询电话”一栏。

(一)主管部门及电话:

0431-82905119(中共吉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干部处);

0431-88792540(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干部处);

0431-82768980(中共吉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人事处);

0431-88904985(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0431-82728995(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0431-89152054(吉林省民政厅人事处);

0431-88550595(吉林省财政厅人事处);

0431-88550231(吉林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0431-85097527(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

0431-84994032(吉林省水利厅人事处);

0431-8890525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0431-85630609(吉林省商务厅人事处);

0431-85614180(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0431-88905568(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0431-80761058(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

0431-85096360(吉林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

010-62019321(吉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机关党委);

0431-85816302(吉林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

0431-88616833(吉林省体育局人事处);

0431-81766334(吉林省统计局人事处);

0431-88905392(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

0431-88585875(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处);

0431-88626809(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

0431-89156368(吉林省能源局人事处);

0431-88906863(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人事处);

0431-81763377(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0431-81860757(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人事处);

0431-85664642(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人事处);

0431-81162318(吉林省妇女联合会组织部);

0431-85688740(吉林省作家协会人事处);

0431-85261337(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人事部);

0431-87679860(吉林省邮政管理局人事处);

0431-88600653(吉林日报社人事处)。

省属高校及其附属医院直接拨打单位联系电话。

(二)报名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0431—12333-3(网上报名期间拨打)

(三)人社部门监督举报电话:

0431—88690530、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1.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5号).xls

2.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3.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考生操作指南.docx

中共吉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吉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吉林省体育局

吉林省统计局

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吉林省妇女联合会

吉林省作家协会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吉林省邮政管理局

吉林日报社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17日

原文标题: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5号)

文章来源:http://hrss.jl.gov.cn/gg/202307/t20230717_87400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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