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合肥市公安局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90人)

2023-04-28 16:37:44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沫沫
收起
1
招考人数
590人
5
准考证打印
待定
2
报名时间
2023-05-04 09:00 - 2023-05-08 16:00
6
笔试时间
2023-05-14 09:00 - 2023-05-14 11:00
3
缴费确认
待定
7
成绩查询
待定
4
资格复审时间
待定
8
面试时间
待定

(二)笔试

1.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安辅警综合知识》一科。

《公安辅警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分值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笔试结束后,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相关报名网站公布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4.考生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相关报名网站公告为准。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资格证明材料。报名资格证明材料须包括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各1份,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式1份(现场自行登陆学信网查询,工作人员审核)、通过相关报名网站上打印的《合肥市公安局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1份、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原件1份以及笔试准考证。

2.属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但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填写完整并盖章齐全)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各1份。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四)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通过相关报名网站进行公告。

2.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具体评分标准见合肥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体能测试评分表(附件2)。

3.体能测试共设2个项目,分别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为2次(取最高成绩记入)、1000米跑(女8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

男子组

序号

项目

合格标准

测试要求

1

10米×4往返跑

计成绩

两次取最好成绩

2

1000米跑

计成绩

单次确定成绩

女子组

序号

项目

合格标准

测试要求

1

10米×4往返跑

计成绩

两次取最好成绩

2

800米跑

计成绩

单次确定成绩

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女800米跑),各项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体能测试成绩计算:取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二项成绩平均分为体能测试最终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体能测试成绩通过相关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5.考生有缺考、违纪或任意一项弃考、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1.根据笔试、体能测试合成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的30%、体能测试成绩的30%合成)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及体能测试合成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相关报名网站进行公告。

3.参加面试人员,通过相关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

4.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5.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6.报考人员有缺考、违纪或有任意一项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面试成绩通过相关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六)成绩合成

1.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3:3:4的比例合成确定,在相关报名网站上公布。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由招聘单位结合考察结果研究决定取舍)。

(七)体检

1.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的项目、标准主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4.体检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包括身高、视力、色觉、纹身等。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6.如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最终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由招聘单位结合考察结果研究决定取舍)。

7.体检结果在相关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八)考察

1.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报考人员的考察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资格初审、体能测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诚信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近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人的现实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如上岗后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有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聘用资格。不配合做好考察工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如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最终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由招聘单位结合考察结果研究决定取舍)。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报名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考生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取消聘用资格。

(十)建立后备人员库

完成所有考试但未进入体检程序且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的考生,作为备选人员纳入后备人员库,当同一岗位招聘人员因离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时,根据该岗位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后备人员库等额聘用。后备人员库有效期至该岗位所属主管部门下一次招聘截止。

后备人员库及后续使用情况,均在相关报名网站上公示5天。

(十一)聘用

1.由所属主管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

2.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考核(含岗前培训)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按照合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实行层级化管理,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费由所属主管部门属地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合肥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合肥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三)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相关报名网站,查看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以及笔试成绩、资格复审结果、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成绩、体检结果、聘用公示等。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咨询电话:

0551-66270146(肥东县公安局)

0551-66271036(肥西县公安局)

0551-66272072(长丰县公安局)

0551-66273021(巢湖市公安局)

0551-66274017(庐江县公安局)

监督电话:

0551-66262792(合肥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支队)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即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六)本公告由合肥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合肥市公安局

2023年4月28日

相关文件1:附件1:合肥市公安局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

相关文件2:附件2:合肥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体能测试评分表

原标题:合肥市公安局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链接:http://www.hfrc.net/click.php?id=9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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