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南召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2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入职前取得毕业证);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八)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职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我县在编在岗教师(含正在我县服务的“特岗计划”、聘用制教师);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通过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
(二)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及初审。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8:00—4月19日17:00,报名者登录http://rsj.nanzhao.gov.cn/(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南召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模块,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295×413像素,20-100KB之间)。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多报者无效。
报名时本人需上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报考单位有资格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要求报名者需提供身份证、应届毕业生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同时上传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前,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报考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应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按照“谁用人、谁认定,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招聘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报考资格认定和审查工作责任制,严格资格认定条件,规范资格认定程序,完善资格认定手续,强化资格认定责任,确保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市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聘用诚信档案库。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应注意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17:00。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资料24小时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可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登陆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科。2023年4月21日17:00前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须自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4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到南召县行政服务大楼西五楼考试中心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
4、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至5月20日下午2: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后,应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进入面试,需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验证。并在招聘考试全程中使用。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注意事项
1.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对拟聘用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其于2023年4月25日17:00前,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2.报考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仅为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笔试加分政策
加分条件为: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参加南召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
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24日8:00-11:30携带相关材料到南召县人事考试中心(行政中心西楼504室)提交加分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申请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材料:⑴县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南召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等内容。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以上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闭卷考试。
2、笔试采取全省统考方式
教育系统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卫生系统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类事业单位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其中:南召县教育系统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40%,综合类事业单位及卫生系统笔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或《卫生类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