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公考同步发布:2023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台州玉环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13人公告,详情请阅读下文!
为满足我市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玉环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学历人才13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可登录下列网站下载查询:
1、玉环人民政府网(www.yuhuan.gov.cn)
(“玉环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市级部门信息公开”-“市人力社保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专栏)(www.yuhuan.gov.cn/col/col1229307084/index.html)
2、玉环人力网(www.yhrl.com)
其中,www.yuhuan.gov.cn/col/col1229307084/index.html为后续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网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9日及以后出生,个别职位特别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等条件,具体以《2023年玉环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一览表》(附件)为准,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
6.与报考岗位之间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面向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生岗位,要求报考人员2023年毕业的学历、学位、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均相一致;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含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本次招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2.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附件中设定的专业注明二级学科的指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注明门类、一级学科的,指该门类、一级学科所涵盖的二级学科专业均可)。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将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专业条件予以审核。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缴费等有关情况。
1、注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9时—4月23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9日9时—4月24日17时。
报名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详细、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报名网站,查实报名的资格初审状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修正完善资料后再次或另择职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视作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2、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4月19日9时-4月25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请在4月27日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18日9时—5月21日15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等。
(二)考试
缴费确认后,对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岗位,先进行笔试,按笔试综合成绩取前6名进入面试,笔试综合成绩按30%计入最终总成绩。对报名人数不超过10人的岗位,则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和结构化面试考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各科笔试单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
《综合应用能力》9:00-11: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4:00-15:30。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科目不得使用计算器;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缺考或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2、确定面试对象
各招聘岗位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综合应用能力》*50%,从高分到低分按1:6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入围面试对象。入围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根据网站上公布的资格复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表》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当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印有户主和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的,资格复审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3年10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录)用资格。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前的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