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如遇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上述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资格复审确认
面试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负责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表》(在网络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向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提交真实、有效的有关材料。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上述要求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的,可以报考符合资格条件岗位,资格复审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3年10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四)面试
面试考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需另行面试复试,以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各招聘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由人力社保部门或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仙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拟聘用公示后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上述情况,相应职位均不再递补。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当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聘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4月15日。
3.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仙居户籍以2023年4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3年4月1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应聘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学历专业。指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凭学历证书原件),报考人员以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并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相对应。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学信网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学信网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技工学院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按大专、本科同等学历人员相同待遇。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6.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和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7.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通行证)、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8.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9.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10.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1.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卡(纸),或者将试卷、答题卡(纸)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信用浙江”上予以公布。希望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12.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电话:0576-87789933
13.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时间、地点及有关通知均在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本公告由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涉及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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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3年仙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jxj.gov.cn/art/2023/4/4/art_1229327505_38634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