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规定,为加强兴义义龙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291人。其中:市(区)直部门45人,乡镇(街道)65人,教育系统96人,卫生健康系统85人(市卫生健康局35人,市医院50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市(区)直部门、乡镇(街道)职位一览表》(附件1)《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教育系统职位一览表》(附件2)《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职位一览表》(附件3)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毕业生(其中,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2.截至报名前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兴义义龙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具有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学历,在兴义义龙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满3年以上人员。
4.具有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学历,截至报名前由中共兴义市委组织部(或原义龙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统一选派到兴义义龙所辖村(社区)连续驻村满1年及以上的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前沿指挥所人员(以下简称为“驻村干部”)。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属于兴义户籍或户籍地(或入伍时户籍地)在新桥镇、德卧镇、龙广镇、木咱镇、雨樟镇或由兴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按照部队规定服满现役的退役士兵。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驻兴义义龙部队军人随军家属。
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兴义义龙公安系统所属单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连续满2年及以上的在岗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6.报考年龄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在兴义义龙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满3年以上人员”职位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驻村干部”职位的考生,男性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女性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6日及以后出)。
(4)报考“驻兴义义龙部队军人随军家属”职位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截止报名以前(以录〈聘〉用文件的时间为准),通过政策性安置、公开招考(聘),录(聘)用的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和驻村干部除外;
(6)服务期未满仍在岗(含2023年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3届毕业生;
(9)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
(12)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1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15)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
(1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4月6日09:00至4月8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点击“网上报名”再选择“黔西南州入口”进行报名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4),并上传本人近期(近三个月内)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在4月8日17:00以后就不能再次确认提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居民身份证过有效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根据职位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报名结束后,将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网站公布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由于报名人数多,容易造成网络拥挤,请考生及时报名。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4月6日09:00至4月9日17:00。
(1)资格初审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市(区)直部门职位的资格初审,由市招聘办从市(区)直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织实施;乡镇(街道)职位的资格初审,由市招聘办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抽调相关人员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系统职位的资格初审,由市招聘办从市卫生健康局抽调相关人员组织实施;教育系统职位的资格初审,由市招聘办从市教育局抽调相关人员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聘单位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4月8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资格初审单位进行改报。如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于4月9日17:00前须本人向市招聘办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由资格初审单位进行修改,其他信息有误的,如未影响报考资格不再进行信息修改。
(3)2023年4月8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报考人员再次提交确认后,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所有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6日09:00至4月10日17: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进行职位改报,改报职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17:00前。市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28日09:00至5月5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确认及审查
1.加分审查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及相关事宜由市招聘办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相互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以上网站发布的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加分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中给予相应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加分标准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获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获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兴义户籍或户籍地(或入伍时户籍地)在新桥镇、德卧镇、龙广镇、木咱镇、雨樟镇或由兴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按照部队规定服满现役的退役士兵”报考其他职位加10分,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审查期间须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信息表》及《加分申请表》各一份,并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兴义户籍或户籍地(或入伍时户籍地)在新桥镇、德卧镇、龙广镇、木咱镇、雨樟镇或由兴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按照部队规定服满现役的退役士兵,须持退伍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县(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人武部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加分。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提示:加分审查期间将开放网上报名系统供考生打印《报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