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7日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报考《事业岗位表》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类别有A、B、C三类。报考《卫生岗位表》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类别为E类,其中综合应用能力题本共包含6个类别,分别为: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
请考生按报考岗位对应的笔试代码作答相应部分试题。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3.考试方式。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拟于6月中旬公布,考生可在九江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
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不低于6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招聘计划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5)确定面试拟入闱人员名单。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者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查。
2.网上调剂。对《卫生岗位表》中的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招聘计划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5的比例)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达到合格分数线未入闱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调剂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报考《事业岗位表》招聘岗位的不进行网上调剂。
3.资格审查有关要求。笔试后的资格审查在同级人社部门指导监督下,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结果报送由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
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考试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见附件5)。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4)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5)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和退役证。
(6)2021年或2022年毕业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递补人员确定。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按照空额人数与递补人数相应的比例:岗位空额小于等于4人的按1:2、岗位空额大于4人的按1:1.5,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资格审查。递补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者拟入闱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参加递补资格审查。递补审核合格人员根据岗位空额1: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入闱面试人员。
1.报考《卫生岗位表》中招聘岗位的,已进入调剂岗位面试名单的人员,不得再参加原报考岗位的递补。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均可递补的人员,只能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进入面试,并向双方招聘单位出具承诺书,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规定的比例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
2.报考《事业岗位表》中招聘岗位的,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按以下情况处理:
(1)乡镇岗位或学历要求仅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2)其他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后,按照剩余的招聘计划数,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重新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核减或取消计划按照不足核减1个计划时不削减的原则进行。
递补公告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另行公布。
2.面试内容及方式。
(1)报考《事业岗位表》招聘岗位的:
播音主持专业面试岗位:面试内容为新闻稿件的播报,主要是测试考生的音质、普通话的标准程度、语言的流畅性及节奏感;播音主持基本知识,主要是播音主持专业知识的考核;上镜形象测试,主要是现场试镜,注重气质、形象和仪表。每个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总分100分。
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2)报考《卫生岗位表》招聘岗位的: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运用医疗知识进行沟通协调、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不达面试开考比例且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时,则不核减(或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公告已核减计划的岗位除外),但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该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本面试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闱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3.总成绩计算办法。
报考《事业岗位表》招聘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
报考《卫生岗位表》招聘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40÷面试总分)。
以上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拟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行业体检标准;没有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报考《事业岗位表》招聘岗位的,对于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岗位,拟入闱体检资格人员经体能测评合格后,方能进入体检程序。体能测评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主要测试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测试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任一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评不合格,所产生的缺额岗位不再递补。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面试后,发现与公告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入闱资格,所产生的缺额岗位不再递补。
(二)体检。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公告由各级人社部门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统一发布。
(三)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级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县(市、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社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编在职人员聘用后,由各级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同等管理。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有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二)本次招聘岗位一览表中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三)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咨询请拨打岗位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四)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一)网上报名填表、缴费和考试等有关事项有疑问,请联系技术咨询电话:0792-8580200。
(二)政策咨询电话:12333、市人社局事业科0792-8211587。
(三)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
(四)县(市、区)政策咨询电话:
浔阳区:0792-8239834濂溪区:0792-8270059
柴桑区:0792-6812185庐山市:0792-2557923
湖口县:0792-3660965彭泽县:0792-5666535
德安县:0792-4334036共青城市:0792-4357191
永修县:0792-3222255修水县:0792-7808691
武宁县:0792-7705780瑞昌市:0792-4220201
都昌县:0792-5223932
庐山西海风景区管委会:0792-7705596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事业岗位表》、《卫生岗位表》中联系电话。
附件:
1.《2023年九江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23年九江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2年版)》.pdf
本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8日
原文标题:2023年九江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jiujiang.gov.cn/zwzx_211/gggs/202303/t20230328_59850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