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各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通过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三)面试前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加分政策。
1.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2023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由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2.上述人员2个项目部分人员选派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
3.上述人员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5分=笔试成绩。
4.加分审核办法:符合享受加分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下载填写《仙桃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政策加分审核表》(附件5.以下简称《审核表》)。“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考生持《审核表》及相关项目服务证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团市委审核盖章。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考生持《审核表》及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5.审核完成后将《审核表》于3月10日下午17:30前提交至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44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室),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享受优惠政策。
6.加分人员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八、发布考生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的一个星期内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考生总成绩。
九、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三)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具体内容,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形成书面报告报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拟聘人员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其他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
附件1:仙桃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仙桃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
附件3:仙桃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5:仙桃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政策加分审核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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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仙桃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xiantao.gov.cn/xwzx/gsgg/202302/t20230222_45580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