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下半年四川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公开引进人才96名

2023-01-13 14:00:06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奶茶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公开引进人才的公告

公告简介

一.招聘人数:96人

二.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5日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精准招引一批专业人才,助力朝天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引进计划

机关事业单位引才33名,企业引才63名,岗位情况详见附件2。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已在广元市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符合本公告相应引进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朝天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引进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2),《朝天区2022年下半年企业引才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3);

2.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引进)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7.在编在职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8.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9.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机关事业单位采用公开考核招聘方式,企业采用公开招聘方式。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建招才引智宣讲小组,择时开展空中宣讲会。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5日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朝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yct.gov.cn)下载填写《朝天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4)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及材料,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及材料,以及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等扫描图像打包以“姓名+报考单位+岗位编码”命名,然后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897867980@qq.com,企业报名邮箱见附件3。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公开考核

1.资格复审。岗位条件初审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yct.gov.cn )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材料:《报名表》2份(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同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打印学信网在线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日期在资格审查前5日内视为有效)。

受疫情影响,招聘岗位要求取得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面试和普通话合格成绩证明,否则不予通过,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面试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请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考场候考,逾期不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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