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卫生职业学院2022年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人数:15人
二.报名时间:11月25日9:00-12月4日17:00
一、学校简介
萍乡卫生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学院,坐落于素有“赣西明珠”“湘赣通衢”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萍乡市。学院按照“特色校园、山水校园、智慧校园、百年校园”概念规划建设,占地面积800亩,建筑面积22.37万平方,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8000余万元,我院现有教职工397人,专任教师306人。
学院契合健康中国理念,结合产业特点,开设临床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健康管理等专业。本着“厚德、精业、仁爱、笃行”的校训精神,立足赣西,服务全省,辐射全国,培养服务“健康中国”、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质实用型医药卫生人才,努力建成办学特色鲜明、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0)2022年下半年萍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已经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
1.年龄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年满18周岁,指2004年10月31日(含)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按照《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执行(详见附件);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规定,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4.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