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由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分别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县(市、区)、市直园区门户网站同时发布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除按规定享受本公告所列优惠政策外,其他津补贴及福利待遇按遂宁市各级事业、企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
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实行最低服务期(5年)和试用期制度,服务年限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本市,其中招聘到县(市、区)、市直园区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3年内不得调出本县(市、区)、市直园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相关文件明确的时间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企业单位可根据人才需求和工作实际,与应聘人员签订用工合同,相关事宜由企业与应聘人员自主协商确定。
九、主要政策待遇
(一)到我市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面试考核的考生,可在各地指定酒店免费入住一至两天。
(二)按照《遂宁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分类目录》(遂委人才〔2022〕4号),引进到市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人才,可根据《关于调整<遂宁市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新十条措施>有关政策的通知》(遂委人才〔2022〕6号)、《遂宁市市本级人才公寓管理办法》(遂组通〔2022〕38号)等规定享受相应政策:
1.经认定的引进到市属事业单位和市属国企的A、B1、B2类(人才类别详见附件4,下同)人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6万元安家补助,2000元/月、1000元/月、700元/月岗位补助。
2.经认定的引进到我市重点产业企业(锂电及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与装备制造、油盐气化工、食品饮料等,重点产业企业若有调整以调整的为准)工作的A、B1、B2类及C类中“双一流”高校本科生(须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6万元、1万元安家补助,2000元/月、1000元/月、700元/月、400元/月岗位补助。
3.经认定的引进到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在编在岗急需紧缺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其中A类人才免费租期为5年,B类人才免费租期为3年,C类人才免费租期为2年,时间从签订租房合同之日起算。免租期结束后,满足保障条件的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续租,A类人才续租时间不超过3年,B类人才不超过2年,C类人才不超过1年。符合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条件的人才,在人才公寓无空置房源时,可按规定享受每年最高18000元租房补贴。
4.其他政策。经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医疗保障、子女入学、创业扶持等优惠政策。
5.引进到县(市、区)、市直园区人才,按当地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政策。
十、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形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十一、特别提示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高校不允许校外人员进入。我市到各大高校开展专场招聘时以推介宣传为主,并接受本校学生报名资格初审,非本校报考人员可通过网络邮箱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请按公告中明确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核招聘日程,同时会对考核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提出具体要求,调整情况将提前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三)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相关政府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核招聘组织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二、政策解释与咨询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本公告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待遇由引进人才所在地组织部门负责解释。报考资格条件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0825-2988426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25-5808900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组织部
0825-2254903
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5185122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组织部
0825-8669885
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8665378
中共射洪市委组织部
0825-6183064
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6191010
中共蓬溪县委组织部
0825-5429029
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5421508
中共大英县委组织部
0825-7852072
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7823103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0825-2255027
点击查看:
附件1:四川省遂宁市2022年“遂州英才”组团招聘全国行活动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xls
附件2:四川省遂宁市2022年“遂州英才”组团招聘全国行活动重点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3:四川省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审核表.doc
附件4:《遂宁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分类目录》(摘录).doc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6日
编辑推荐》》》高顿研究院院长周老师为大家准备了行测文的答题秘诀,仅需9.9元。赶快学起来!
原标题:遂宁市2022年“遂州英才”组团招聘全国行活动面向全国引进企事业单位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suining.gov.cn/web/srsj/tzgg/https://rsj.suining.gov.cn/zkxx/-/articles/390705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