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贵州黔南州福泉市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招聘82人公告

2022-11-04 17:02:39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十七

2022贵州黔南州福泉市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招聘82人公告

内容简介

一.招聘人数:82人

二.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3日17:0

三.报名地点:网上报名

四.笔试时间:2022年12月3日(星期六)

为加强福泉市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满足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决定开展福泉市202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福泉市202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在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福泉市2022年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2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福泉市202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福泉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福泉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3.福泉市辖区内连续任职满3年及以上(截止2022年11月1日)且仍在岗的村(社区)“两委”专职人员(以下简称“村(社区)干部”);

4.在福泉市公安辅警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及以上(截止2022年11月1日),且仍在岗的福泉市公安辅警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精神,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在满足其它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分别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的大专、本科学历的岗位;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22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3.截止2022年12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止2022年12月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9.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如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3日17:00期间,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陆报名系统(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173)进行注册报名。

提交的报名信息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填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截止后,将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考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将在笔试前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岗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4日17:00。

1.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期间(2022年11月13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表,报名截止后,系统将自动禁止考生提交报名表。2022年11月13日17:00至11月14日17:00期间,报名表被退回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简章》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岗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招聘单位及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5日17:00期间,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s://zhikaocn.com/victory/application/index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登录账号为考生报名信息中填报的手机号码,登录方式请选择“手机登录”)。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以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如缴费成功,但系统未显示成功者,可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后查看。若缴费存在异常,可于工作时间内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88-0028。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岗位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因所报考岗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或无适合岗位改报的,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岗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17:00。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4.笔试准考证发放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1月24日9:00至11月29日17:00登录网址(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https://zhikaocn.com/victory/examination/index查询准考证相关事宜,登录账号为考生报名信息中填报的手机号码,登录方式请选择“手机登录”。

(三)加分

(1)加分政策。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2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在福泉市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符合以下条件的加分:

①服役满部队规定年限退役加3分;

②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加2分;

③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奖励加1分。

加分=少数民族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加分总值最高不超过5分。

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2.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少数民族加分审查

少数民族加分拟采取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进行对比的方式进行确认,符合加分条件的,予以加分,报名考生不需要填写加分申请。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需要报考人员填写《福泉市202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①《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毕业证书》(必须件);

②入伍通知书或应征入伍时福泉市征兵办出具的入伍证明材料(必须件);

③《退伍证》(必须件);

④部队颁发的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证书(申请对应加分项时必须提供);

⑤部队颁发优秀士兵证书(申请对应加分项时必须提供)。

考生需在11月17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发送的扫描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可识别。申请加分考生需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确定加分申请材料发送成功。如报考单位未收到申请材料或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无法识别的,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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