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面试为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基本政策理论,主要包括时事政治、高等教育、教师职业道德等相关知识。笔试范围详见附件2。
2.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总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3.笔试考试时间暂定于11月18日(周五),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2:1比例,根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4)笔试成绩通过系统查询,具体查询时间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重庆科技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复审材料接收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提供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附件3)。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心理测试、面试等后续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者,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学校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学校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资格复审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采取现场测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面试
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科技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未达到面试比例的(竞争比例小于2:1),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将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递补,递补次数由学校研究决定。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在重庆科技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上发布,请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提出拟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二)重庆科技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网址:http://hr.cqust.edu.cn/hire/hireNetPortal/zp_homepage.do?b_hquery=link?&cms_chl_no=512&menuType=0&chl_id=512
(三)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86868837。
(四)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咨询电话:023-6502216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7:00
(五)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 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六)疫情防控须知详见附件5。
附件:1.重庆科技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xlsx
原标题:重庆科技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211/t20221103_112612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