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四川凉山州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试招聘89人公告

2022-11-01 13:58:07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奶茶

中共冕宁县委组织部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公告简介

一.招考人数:89人

二.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上午9:00至11月10日下午17:00时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冕宁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涉及主管单位15个,招聘人员89名,其中:管理岗位23名,专业技术岗位66名(其中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5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冕宁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招聘范围中的“全省”:截至2022年11月8日,户籍为四川省(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或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籍学生入学前为四川省户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按管理权限认定的辞职、辞聘、解聘等时间在2022年11月8日之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属在编在职人员)。

5.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1月8日。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7.现役军人。

8.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络报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上午9:00至11月10日下午17:00时,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www.jdpta.com)。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特别是公告后附件中疫情防控部分。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应认真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于报名不进行资格初审,照片审核通过后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仔细选择,资格审查不合格责任自负)。报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未注册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后,登陆个人账户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据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若《一览表》中“其他”、“备注”等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者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上传照片。考生按提示上传符合规定的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缴费参加笔试。

本次网上报名只进行照片审核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在笔试后进行,资格审查时将对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的咨询电话。报考者的资格审查含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的面试前的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等多个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任阶段,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招聘资格。请广大考生切实注意自身实际条件,避免选择不符合的岗位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二)网上缴费

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17:00时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三)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3:1,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放宽到2: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调整公告于2022年11月15日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网上公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削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6日上午9:3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www.jdpta.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招聘单位规定的笔试总成绩所占比例以及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详见《一览表》。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一览表》,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笔试地点:冕宁县,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3.笔试成绩公布

(1)笔试成绩于2022年12月中旬前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申请查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考生需进行查分的,登陆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站(www.jdpta.com)专栏提交核查申请。查分均在成绩公布后3天内进行。

(2)加分结果、笔试折合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网上公示。

4.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12月15日上班时间携带有关材料到冕宁县二办公区政务中心216办公室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3)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5)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凡曾享受加分(含少数民族加分)、专项招聘等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该类加分等优惠政策。在编在职或曾任公职人员,拟加分的须提供录(聘)用时未享受加分(或专项招聘、转正等)等的证明(证明由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州级部门按管理权限开具)。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二)面试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资格审查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示。

面试入围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2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学历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发证单位的证明进行资格审查,但证明材料中所列资格条件必须包含报考岗位需审核的内容。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5)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县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其中,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条件涉及专业方向的,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审查认定。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须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确定资格审查人员方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成绩仍然相同的,则进行加试(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5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吸食毒品毛发检验(简称发毒检)。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

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须经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依次递补一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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