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省作协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2年12月20日前由省作协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作家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及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省作协人事部负责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省作协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省作协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低于2:1,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面试主要对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学识水平和综合素质等进行测试。编辑岗位包括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文学(主要为诗歌)常识、新诗的创作与鉴赏等方面;会计岗位包括综合知识、政府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政府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准则、人际协调能力等方面;文创岗位包括现当代文学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文学作品的创作与鉴赏、人际协调能力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省作协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作家网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省作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省作协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省作协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省作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弃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省作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作家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内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选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公示期内只递补1次,如遇递补人员公示不合格,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提交省作协。
省作协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省作协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省作协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省作协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陆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省作协和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主要负责解释报名政策、报考条件、面试考务等问题):
028-85950957(省作协人事部)
028-86751768(省作协人事部)
综合政策咨询电话:
028-86759562(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86740101(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监督电话:
028-86749978(省作协人事部)
028-86746637(省作协机关纪委)
附件:四川省作家协会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x
四川省作家协会
2022年10月24日
原标题:四川省作家协会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109-7187C049C40FC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