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河北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04人公告

2022-10-18 17:07:41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可橙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进入笔试环节。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11月22日9:00,笔试时间:2022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11:00。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视疫情情况若有变化,在保定市事业单位报名专题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2、笔试科目

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类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每类考生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考试开考前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请考生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及诚信承诺书》并认真填写,考生要实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减少不必要流动。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疫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5、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按各招聘岗位1:2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6、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达不到比例的,对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7、2022年12月11日前,考生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以市区及各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复审时间:12月15日至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复审地点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2、资格复审时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应聘“三支一扶”岗位的考生须出具服务期满合格证书(2020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在岗人员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名单为准),否则取消后续资格。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4、报考《岗位信息表》中直接面试岗位的考生按要求一同参加资格复审。

(四)面试

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2022年12月27日上午9:00。(视疫情情况若有变化,在保定市事业单位报名专题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防疫要求同笔试。

2、医学类、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应聘教育类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同一专业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天,试讲同一内容。应聘此类岗位所有专业的所有考生均不得将音乐、体育器材及教具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4、部分岗位由于面试人员较多,将采取蛇形分组的方法,招聘计划均分到各组。

5、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6、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7、教育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

综合类和医学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

8、直接面试岗位个人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位信息表》中有规定的首先从其规定,其次按照以下顺序:面试成绩高的、笔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直接参加面试的岗位个人总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位信息表》中有规定的首先从其规定,其次按照以下顺序: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年龄小的。

2、考生可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市及各县(市、区)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市直事业单位的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的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被举报取消聘用资格的或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无异议并明确岗位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市直属单位报市人社局审批,县(市、区)属单位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批并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八)待遇及管理

事业编制的根据核发的《拟聘人员通知》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褔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2、报名资格条件向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向保定市人社局咨询。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3)等处理。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调整相关工作安排。

3、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醒: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报名技术及监督电话:0312-5037344

附件:

1、保定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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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rsj.baoding.gov.cn/ecdomain/framework/bdrsw/fapkbklhcmenbbofijodpgfmchllheel/fapkbkllcmenbbofijodpgfmchllheel.do?isfloat=1&disp_template=ejldomdfclfjbbofkolbmooeponhpedf&fileid=20221018164444190&moduleIDPage=fapkbkllcmenbbofijodpgfmchllheel&siteIDPage=bdrsw&infoChecked=0&from_weco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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