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实行笔试加面试的形式。
(一)笔试
1.考试网上确认: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在2022年10月29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17时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2.打印准考证。所有确认考试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3日(星期四)上午12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4.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
5.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点数后2位。
6.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并上传至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报名系统,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本人成绩。
7.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合格者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名额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复核。
(二)资格复核
1.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现场资格复核者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核。
3.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须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提交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影响资格核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凡与报考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按时提供规定有关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依次排序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5.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或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不能提供的,取消应聘资格。
6.通过现场资格复核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7.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及广州市水务局网站(http://swj.gz.gov.cn/)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相关知识掌握的情况。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点数后2位。
4.面试成绩公布:每名考生面试完毕后,面试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成绩在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由考生签名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5.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为体检人选。
(四)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体检
1.根据总成绩合格者分数从高分到低的顺序,按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当出现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1.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2.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人员。
3.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可在同岗位总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依次排序递补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及广州市水务局网站(http://swj.gz.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在同岗位总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依次排序递补。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经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按聘用单位公布的职位情况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其他事项
1.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2.报考者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3.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省外专业技术人员需符合《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要求。
4.2022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属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的人员还必须承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否则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5.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6.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笔试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二版)》执行(附件3)。
资格审查、面试等疫情防控要求将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我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本公告由广州市水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8521312;监督电话:020-88521305。
广州市水务局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
1.广州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3.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二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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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州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86076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