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巴中党建”网站上公布。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市级招录机关(单位)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巴中党建”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已报考其他机关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最低服务年限。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九、其他事项
1.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参加考试考生及时关注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报考者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对照本公告和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职位进行报考。本次招考有关职位调整、成绩、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递补、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相关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因考生个人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3.报考信息填写要真实、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如:职位要求取得“某方面”资格证书的,报考者可以在“获得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专长”栏加以说明。
(2)“个人简历”栏,简要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时间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至今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4.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应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在公务员招录全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5.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6.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7.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如招录机关(单位)发生机构调整,新录用公务员将根据职能划转进行相应调整。
8.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9.本公告只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和“巴中党建”网站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27-5266060
中共巴中市恩阳区委组织部:0827-3369967
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0827-8264705
中共通江县委组织部:0827-7200858
中共平昌县委组织部:0827-6229937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028-86740101
巴中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0827-5261628
附件:巴中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25日
原文标题: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202.61.89.231/content-45-9100A81A2420A4E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