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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学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安排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察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学院网站(http://www.znszy.com/,“人才招聘/公示公告”栏目);
2.主管部门网站(http://gxs.zj.gov.cn/,“通知公告”栏目);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我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5-88139870(院纪委办公室);0571-87071173(省供销社人事处)。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5-88378061
2023年4月10日
原标题: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3年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rlsbt.zj.gov.cn/art/2023/4/10/art_1443681_589340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