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复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复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2023年5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复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复试。
2.复试
复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复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审计岗位复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结合的方式,审计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20%、30%计入总成绩。
其余岗位复试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综合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礼节礼仪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确定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学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拟聘用人员应在学院要求的时限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新录用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担任1年及以上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网站
(http://www.zcse.edu.cn,师资队伍/教师招聘)
2.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http://www.zjdpf.org.cn,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及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0571-85222311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组织人事部:0571-86796773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纪委:0571-85236973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1-85249293人事处。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23年4月10日
原标题: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非教学岗公告
文章来源:http://rlsbt.zj.gov.cn/art/2023/4/10/art_1443681_589340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