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教育发展需求,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兴市部分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3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兴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9日至2005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19日以后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非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如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泰兴市在编(在册)教师、泰州所辖各市(区)试用期内及首聘期内中小学(含幼儿园)在编(在册)教师;
(2)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3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兴市教育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公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九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和泰兴市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http://www.taixing.gov.cn/col/col54382/index.html)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网上报名及笔试准考证打印网站为泰州教育网,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均在泰兴市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报名、报名资料上传、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报名、报名资料、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3月19日09:00至3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19日09:00至3月22日18: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3月19日09:00至3月23日12: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3月19日09:00至3月23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3月19日09:00至3月24日12:00。
应聘岗位被取消考生改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5日9∶00-12∶00。
对改报名考生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3月25日9∶00-14∶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泰兴市教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3-87728130、87728131。
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须使用微信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泰兴市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泰兴市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以下报名材料(格式为jpg,单张扫描件大小不超过1MB):
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③2023年毕业生还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学校学工处或教务处公章)。
④非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他证明材料。
⑤其他报考人员还须上传:学历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他证明材料。其中,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教育(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人员须同时上传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
(2)泰兴市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体检、选岗、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3)泰州所辖各市(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由泰兴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泰兴市人社部门研究确定。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5)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料、上传报名资料、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6)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泰兴市教育局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3月29日9:00—4月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网址: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兴市教育局人事科(0523-87728130、87728131)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