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教育委员会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平谷区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92个岗位,计划招聘教师1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三)招聘人员范围:
1.首都师范大学为平谷区定向培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2.报考北京市特岗计划乡村教师岗位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包括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京外省级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以及京外普通高等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本科学历毕业生须为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须与岗位条件相符。
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2021年和2022年的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读最高学历期间及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
以上2、3类符合条件人员学习期间成绩优秀,必修课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
(四)户口要求:
北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人事行政关系都须在北京(不含户口及档案放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非北京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北京市2023年非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政策。
(五)年龄要求:
本科毕业生26周岁及以下(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1.具有相应岗位条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同时提供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高级别资格证适用于低级别。例如: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初中和小学教师岗位。
3.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八)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
(九)其他条件见附件《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现场报名地址:北京市平谷区第五中学高中部(北京市平谷区北二环路园丁小区1号)
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平谷区教委2023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考生填表后打印并签字)。
(2)《参加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本人有效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如果岗位要求是某某(师范)专业,成绩单上专业必须体现“师范”字样)。不能体现的,须提交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师范专业证明(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