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测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以后续公告为准,其中心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心理素质,结果不对外公布且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供参考。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怀柔区教委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各岗位需求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考官成绩确定名次;主考官成绩仍相同的,将通过加试确定名次。
资格复审将根据实际情况以线上或线下形式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及具体要求将与面试成绩公告一同发布。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怀柔区教委负责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确定体检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怀柔区教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递补,并单独通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公示后放弃的,将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考生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做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认定标准为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保险记录。
(三)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如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上岗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6—10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考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生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名要求,以区教委认定为准,考生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
咨询电话:010—69623205;13466324567(刘老师)
咨询时间:8:30—11:30,13:00—17:30
附件: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原文标题: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03/t20230310_29337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