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报考资格复审和缴费
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和缴费时间、地点:
2023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地址:扬州市广陵区万福西路106号)东门传达室。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向扬州市教育局和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进行陈述、申辩。
本次招聘收取考生报名费用,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现场复审确认并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在复审确认现场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领取本人准考证。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考核以课堂教学和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
2023年3月26日在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进行,具体详见面试准考证。
本次面试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对于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20倍的,将增加笔试环节,具体内容另行公告。
(四)体检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教育局按规定在有关网站,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扬州市教育局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扬州市教育局和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514-80978061。邀请市纪委市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扬州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7370665,扬州市教育局0514-87361121,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514-85829103。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扬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58291070514-87318699
附件:
1.2023年3月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xls
2.2023年3月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指南.docx
扬州市教育局
2023年3月7日
原文标题:2023年3月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yangzhou.gov.cn/yzszxxgk/jyj/202303/af38daa7e5ff4510b344b78c233ac2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