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适岗能力评价
应聘者在通过资格初审且报名缴费后,选聘单位将组织对所有报名成功的应聘者进行适岗能力评价。
1.适岗能力评价(材料评分):应聘者上传的报名材料将作为适岗综合评价的依据,主要考察专业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适岗能力评价成绩不计入总分。
2.应聘者于3月13日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适岗能力评价成绩。
3.根据适岗能力评价分数的高低,B01-B19岗位中招聘岗位数为1的按1:5进入资格复审(排名末位者同分跟进),招聘岗位数大于1的按1:3进入资格复审(排名末位者同分跟进)。
4.宜兴市教育局于3月14日在“宜兴教育云”网站公布资格复审进入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
五、网络打印准考证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可从2023年3月15日起,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对入围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复审未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17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南京(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3.现场资格复审材料:应聘者出示《准考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网上电子签约的无需审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证明、校级及以上获奖表彰证书等(涉及网上报名时上传的各类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现场复审程序:应聘者携带应聘岗位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复审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核验后留存复印件),由复审人员复审。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空额的,不再递补。
七、面试
1.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反馈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本次招聘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面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面试地点:南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八、体检与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2.考试当天,拟参加体检人员与宜兴市教育局签订《拟录用教师就业合同》;同时上交《2023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与《2023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高校采用网上电子签约而无法提供纸质就业协议书原件的,不需上交就业协议书原件)。在考点现场即明确表示放弃应聘岗位的或在规定时限内未签约的,由此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该岗位空额数递补一次,若出现同分的,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3.签订《拟录用教师就业合同》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医院由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对体检合格者,按照有关程序实施考察。
九、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3.2023年7月31日前,考生未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对应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4.如遇拟录用人员个人放弃(违约)、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5.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按照“总成绩排名在前优先选择”的原则,在公布的招聘单位内,通过网络(或现场)填报志愿的方式确定就业岗位,并服从宜兴市教育局调配。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6.新聘用人员具有事业编制,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截止到2026年7月31日,仍未取得符合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7.录用人员在我市服务必须满5周年(含)以上才可以向市(县)外流动。
8.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锡人社规发〔2019〕2号)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招聘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公告将在以下网站进行发布:
宜兴教育云网站:https://www.yxjyy.net/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ixing.gov.cn/rsj/
公开招聘其他信息在“宜兴教育云”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0510-87973957、87992670、87976352。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宜兴市监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宜兴市教育局:0510-87981642
十二、本公告由宜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青年人才(二)岗位简介表.xlsx
宜兴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日
原文标题:2023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青年人才(二)公告
原文链接:http://hrss.wuxi.gov.cn/doc/2023/03/01/38980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