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七、考核
(一)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考核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100分。考核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设置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本次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则按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
考核合格,办理入编手续,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学校全职引进的博士相应待遇(含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具体面议。
(二)硕士研究生
一经聘用,签定聘用制人员劳动合同,享受学校编制外聘用制人员相应待遇。聘用期间,表现优秀,优先纳入事业编制引进计划。
十一、纪律监督
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十三、咨询与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二)监督电话:0731-22111055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23年2月23日
原文标题:2023年株洲市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聘教师公告(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