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宿迁工业园区2023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省内全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江苏省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内循环格局的重要抓手,也是苏州宿迁两市最重要的合作项目、苏州工业园区第一个“走出去”项目。因园区公办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2023年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7名,本次考点设置于江苏师范大学,其它考点的招聘计划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专业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1年、2022年择业期的可以按照应届生身份报考)。
(二)专业要求
师范类或学科教学。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2023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需在报名开始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可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之一。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2月23日9:00—2023年3月1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23日9:00—2023年3月1日17:00;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名网址:http://www.ssipbm.com/。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填写《苏州宿迁工业园区2023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8:00-12:00。
现场报名地点:江苏师范大学
现场报名咨询电话:顾老师13773987027
杜老师19826268688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初审:①苏州宿迁工业园区2023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③学历证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④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或《成绩表》;⑤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不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3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师范类学校出具的毕业即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证明。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⑦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上述①—⑥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