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我区2023年教师招聘计划,为及时补充优秀师资,推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现根据教育教学的需要,拟面向国内2022届、2023届高校毕业生择优引进(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1.国内高校2022届、2023届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为师范类,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对师范类专业不作要求,2022届毕业生要求毕业未就业),具有硕士学位;
2.国内高校2022届、2023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对师范类专业不作要求,2022届毕业生要求毕业未就业),具有学士学位。
(二)待遇
被聘用者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30名)
初中语文4人、初中数学4人、初中英语4人、初中道德与法治1人、初中历史1人、初中体育4人、初中美术5人、初中音乐4人、初中信息技术2人、心理健康教育1人。
(二)资格条件
1.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岗位一致(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均可),专业要求参照“江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中的《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2023年修订)》执行;
2.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层次、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者优先);
3.研究生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含8月31日);本科生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含8月31日)。
4.身心健康且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招聘形式
1.招聘形式:宜春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组织招聘学校到相关高校举办专场招聘会。招聘单位与学生直接见面,双向选择,经过笔试、面试后,择优引进(聘用),现场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2.招聘批次:第一批次在宜春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进行(执行全部招聘计划);第二批次在江西师范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待定,视第一批次招聘计划完成情况确定是否开展第二批次,若第一批次完成所有招聘计划,将不组织第二批次招聘。
五、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单位将《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在相应高校就业信息网、宜春市人事考试网、宜春经开区官网和宜春经开区公众号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