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并在赤壁网、“赤壁教育信息”微信公众号公示和发布体检通知。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对象应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在赤壁网、“赤壁教育信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一个聘期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四、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由赤壁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学校具体负责面试工作,市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2.公开招聘工作的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此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3.参加招聘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对应当保密的事项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若违反纪律,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关注“赤壁教育信息”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并确保手机通讯畅通。因考生所留手机号码无人接听、空号、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相关通知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考生须诚信报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或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6.凡完成体检、考察等程序后列为拟聘用对象的不得擅自放弃岗位,否则将相关情况通报毕业院校及有关单位,并在规定时期内不受理赤壁市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申请。
7.拟聘用人员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取消聘用资格。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按要求提交个人档案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8.招聘结束后如仍有岗位空缺,另行制订招聘方案,并按新制订的招聘方案组织实施。
9.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赤壁市人社局、赤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赤壁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5日
原文标题:2023年咸宁赤壁市普通高中教师招聘公告(2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