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优秀毕业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报名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评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优秀毕业生,采取一定形式进行综合能力考评。考评分综合素质评价和面谈测试两个环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谈测试成绩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针对学习能力、专业素养、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奖励等要素进行量化评分。
2﹒面谈测试。参考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
(三)聘用
1﹒考察体检。在面谈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发布岗位拟引进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环节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仍相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公示签约。对通过考察体检的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签订就业协议。
3﹒入职聘用。引进人才报到后,按照相关流程,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引进政策
1﹒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来盐城工作后,其配偶在异地工作的,可以协调安排到盐城市相应性质的单位工作。
2﹒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待遇。
3﹒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八级职员待遇。
4﹒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大学本科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九级职员待遇。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待遇
录用的优秀毕业生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二)补助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盐城事业单位工作的,10年内给予8万元/年的科研补贴。
2﹒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3年内分别按照3000元/月、2000元/月、1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3﹒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在盐城购房的,分别按照4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在盐城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可放宽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在盐城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6﹒非盐城籍全日制优秀毕业生5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六、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公告发布网址:红色盐阜网(http://www.hsyf.gov.cn)。咨询电话:0515-88881565。监督电话:0515-80501607(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盐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pdf
盐城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1日
原文标题: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原文链接:http://ycedu.yancheng.gov.cn/art/2023/2/21/art_714_39660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