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本次选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即进入考试。当同一选聘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20人时,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按岗位选聘计划人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报名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所有并列人选均为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数与实际符合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试人选。考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文件规定执行。
面试采用主题陈述和回答问题两部分,主要考察拟选聘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考试时间、地点等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2.选聘岗位只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如同一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造成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考生与招聘人数之比超过1:1的,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一场面试,加试考生名次按加试后的面试成绩排序;报考者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选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计算。当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人员中出现总成绩有2个及以上相同的,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另外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成绩排列。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选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由三明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2.三明市教育局将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谈话、协审、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
3.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上合格线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调动
拟选聘人选确定后在三明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拟选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人社局核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职位空缺的,经三明市教育局研究后决定是否在该职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三明市教育局网站是发布公开选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应聘人员在本次选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在正常上班时间电话咨询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
六、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报名参加选聘人员回避事项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三)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整个选聘过程进行监督。电话:0598-8231209。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聘,由三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明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7日
原文标题:2023年三明教育学院选聘教研员公告(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