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核及初试(试讲)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用人部门组织初试(试讲),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
(三)笔试
用人部门通知通过资格审核且初试(试讲)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未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不低于60分。笔试时间、笔试内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用人部门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依据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低于1:5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不低于75分。同时,组织面试人员参加心理素质测评,测评情况作为拟聘用的参考。
(五)政审、体检
按照初试(试讲)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30%、30%和4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线不低于75分。各岗位从综合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政审、体检人选。
政审、体检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筹组织,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参加体检人员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申请到学校指定的医院复查,最多复查一次,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将取消拟聘用资格。
如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政审、体检不合格情况的,根据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将在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五年(服务期)。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涉及办理落户的,终止办理。
四、其他说明
(一)笔试成绩、面试名单、政审与体检、拟聘人员信息等均在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官网公告、公示。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错过招聘环节。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及聘用手续办理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对公布的分数和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提出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件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六)办理入职手续时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上级有相关政策的,可适当延长。
(七)聘用人员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规定享受北京市和学校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聘用人员岗位等级的确定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此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等环节,如遇疫情防控要求,将适时予以调整。如有调整不再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告。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4778222
监督电话:010-84778212
附件:
2.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2023年2月21日
原文标题: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02/t20230221_29207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