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时间:预计在2023年3月12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武汉市,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内容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管理知识等。
(四)合并总成绩和确定签约人选
1.按照参加面试(试教)和笔试考生的面试(试教)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考生总成绩。免笔试考生的面试(试教)成绩作为总成绩(不折算比例),须达到合格线。
2.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同分,则面试(试教)成绩高者排前;如出现总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均相同,则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高者排前;若总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和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均相同,且影响确定签约人选的,由招聘单位对总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和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相同且总成绩排名在岗位拟聘人数范围内的人员增加一次面试(试教),并按此次面试(试教)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签约人选。
招聘单位将与签约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六、体检和考察
合并总成绩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和学习表现等方面情况。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聘用人员须确保在2023年8月前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报到,如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分岗位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递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含当日)。
十、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希望报考者不要相信社会的传言。要及时查阅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信息。
(四)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聘用人员应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健康承诺书》(见附件4),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身体条件允许情况下均可参加。考生应自备口罩,在考点期间(除核验身份时摘除口罩)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六)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3年2月17日
原文标题: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招聘教师(第一批)公告(武汉设点)(3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