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引进人才待遇
1.人才待遇
注:以上人才引进待遇均为税前待遇。
2.住房安排
学校正在筹建人才住房(现已封顶),第一、二、三、四类人才可提供四室二厅住房一套,第五、六类人才可提供三室二厅住房一套(服务期满8年,享受与学校教职工入住黄金校区教职工过渡住宅的同等待遇);或享受安家费并提供过渡性两室一厅租住房一套(过渡期5年),不享受过渡性两室一厅租住房的可享受800元/月(含税)的住房补贴(过渡期5年),与学校在职教职工同样享有集资分配人才住房资格。
3.配偶工作安排
(1)第三类及以上人才按规定解决配偶工作(现有事业编制或公务员身份的配偶办理入编;没有事业编制或公务员身份的,按人事代理聘用)。
(2)第四类人才按规定解决配偶工作(现有事业编制或公务员身份的配偶办理入编;没有事业编制或公务员身份的,配偶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按人事代理聘用,配偶为本科及以下学历的按合同制聘用)。
(3)第五、六类人才按规定解决配偶工作(配偶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按人事代理聘用;配偶为本科及以下学历的按合同制聘用)。
4.子女入学安排
学校建立了完备的高质量附属学校系统,高标准、高品位打造附属中学、附属蓉江小学、附属蓉江幼儿园。全国百强中学华中师大一附中对口帮扶学校附属中学,聘任华中师大一附中汪义芳为附属中学校长。聘任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赣州市保育院原副院长钟青萍为附属蓉江幼儿园园长。引进人才子女可在学校附属幼儿园、附属中小学入托或上学。
5.地方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博士还可享受赣州市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奖等相关地方优惠政策。
五、考核与录用办法
1.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由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学术科研骨干、优秀博士或紧缺专业博士、博士参加由相关教学学院组织的业绩考核,需解决工作的人才配偶一并按要求参加考核。
2.经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对拟引人才进行体检政审。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用人单位党委对拟引人才进行初步政审,党委教师工作部对拟引人才进行综合审查。
3.拟引进人才经学校研究确定后,人事处通知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六、报名与联系方式
1.应聘人员将电子简历同时发送至各教学学院指定的两个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院校、姓名学历、所学专业、拟应聘学院及专业等信息,例如:北京大学+王某某博士+中国语言文学+应聘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专业。电子简历须用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WORD文档标题要求同上。
2.学校人事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杜老师
电话:0797-8396991
E-mail:251job@163.com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师大南路,邮编:341000
原文标题:赣南师范大学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gnnu.edu.cn/8c/dc/c6864a101596/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