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占地面积160余万平方米,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附校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专职辅导员15名,管理人员43名,实验技术人员16名,附校教师24名。
【招聘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专职辅导员
1.基本条件
①原则上应为2023届博士毕业生或优秀硕士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②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高,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强。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③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④组织管理和语言、文字表达,及教育引导、调查研究能力强。
⑤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强,具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心理咨询师证书者优先。
2.职业发展
①专职辅导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具备思政教师与职员双重身份,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员职级、党政管理职务“三线晋升”通道。
②学校支持专职辅导员长期从事学生工作,首聘期满也可转岗为专职管理干部。具有博士学位的辅导员首聘期满后,鼓励转为专任教师。
③学校提供各类专项工作研究经费和国内外研修学习机会。
3.待遇优厚
①年收入不低于18万元。
②按月享受辅导员专项工作津贴。
③享受子女入托入学以及医疗、保险等福利。
二、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
1.基本条件
①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②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强。
③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岗位要求。
④专业基础扎实,具备岗位所需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
2.岗位条件及薪酬待遇
详见附件1。
三、实验技术人员
1.基本条件
①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②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强。
③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岗位要求。
④专业基础扎实,具备岗位所需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
2.岗位条件及薪酬待遇
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