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专场招聘会的公告
福州市教育局定于2023年2月举办研究生专场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博士、硕士毕业生中年龄、专业等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人员招聘编制教师和参聘教师。年龄、专业等招聘要求详见附件1。
本批次招聘对象不含福州市在编教师。其他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选岗前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同意离职证明》。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各岗位详见附表。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2.年龄要求:硕士毕业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福州市引进行政挂职类博士随迁配偶年龄条件适当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3.学历学位要求:需持有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
4.教师资格证要求:符合本批次公告要求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9:00-3月2日18:00。
报名要求:采取网络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扫描本公告附件中的应聘报名二维码或登陆网址http://120.39.62.145:922/jszp/进行报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五、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采用网络审核方式进行。所有应聘人员应对照《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将需提交的材料扫描件转PDF格式后上传报名系统,并及时关注报名系统上资格审核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或补交材料,并在3月2日18:00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申诉及补交报名材料等截止到3月3日13:00,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审核贯穿全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要求,依法如实填报本人相关情况,并填写《报名承诺书》(详见报名系统)。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在报名系统中下载《面试考核通知书》。
六、招聘办法
采用面试考核办法。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与岗位招聘计划达到3:1及以上的予以开考。否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至开考比例后开考。情况特殊的,经报福州市人社局批准后适当放宽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