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省宜春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60人)

2023-02-17 14:51:59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桔子

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一、学校简介

宜春学院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历史悠久的全日制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地处赣西中心城市——江西省宜春市,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现有本部校区、北校区和新校区三个校区,占地近2000亩,有全日制在校生近2万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1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43%以上,博士、硕士占专任教师比例80%以上,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江西省“双千计划”项目人选等省级以上人才70余人次。学校外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陈仙辉等100多名高级专家为客座教授。

现有19个教学院,11大学科门类,67个本科专业。有专业学位硕士点1个,省级一流学科1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一流特色专业2个,教育部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7个,省特色专业8个,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2个,教育部“新农科”项目2项、“新工科”项目1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

现有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中心)4个,省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中心、基地)6个,省文化厅重点基地1个,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获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600多个。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和示范园25个。

学校大力推进科研强校,注重科研反哺教学。近年来,教师年均科研经费超6万元,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80余项,其它各类项目1500余项;获省级以上成果奖32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300余篇,出版专著(译著)110余部;在生物医药、美容医学、两系杂交水稻等方面的研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学校聚焦有特色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办学定位,不断推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学校的办学层次、办学声誉不断提升:2006年,开展留学生教育;2007年,以“良好+”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5年,被批准为江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7年,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8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获得好评;2019年,入选50所“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2020年,与俄罗斯萨马拉社会与师范大学联合申报的音乐学专业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获教育部批准;2021、2022年,连续两年入选全国新建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百强名单。

进入新发展阶段,学校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走创新发展、内涵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之路,着力打造事业发展的“升级版”,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引进对象

第一类:在学科领域作出杰出贡献、获得国家级教学与科研成果奖励、国内外公认的杰出人才,且近5年获得国家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

第二类:在学科领域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一等或教学成果特等奖励、同行专家高度认可的拔尖人才,且近5年获得国家级项目资助、或省部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

第三类:在学科领域作出较大贡献、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或教学成果一等以上奖励、同行专家认可的学科(方向)领军人才,且近5年获得过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并在本学科领域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第四类:在学科领域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专业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具有保持或赶超本领域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且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三等或教学成果二等以上奖励,或近5年获得过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或在本学科领域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第五类:其他学科(专业)急需的博士研究生。

三、引才计划

引才计划.docx

四、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须与引才岗位所要求专业代码一致;若引才岗位按照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则该专业大类目录中的具体专业均可报考;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报考人员可选择引才岗位中相近专业报考,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比对专业课程设置等方式,综合研判认定;

3.第一类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类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类人才年龄不超过48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除特别说明外,四、五类人才均要求在45周岁以内(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服务期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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