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公开招聘报名结束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00至2023年3月10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人力资源系统(网址:www.bsdgshr.com:2023)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践行诚信报考,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网上报名时应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人只限填报1个具体岗位。招聘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
(二)资格初审及考试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学校将组织考生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进行考试确认。资格初审及考试确认时间及方式待定,有关通知将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综合素质评估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3.考生于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确认。没有按时参加考试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免笔试考生须参加考试确认环节
(三)综合素质评估
1.综合素质评估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微信公众号“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通知为准。
2.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线上结构化面试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
4.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5.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人数。入围资格审核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审核。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微信公众号“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通知为准。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资格审核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如果线下审核,须考生本人到场参加。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
2023年毕业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