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二)考试程序
考试程序分为试讲和面试两部分:
1.试讲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知识结构、语言表达等。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5分。试讲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背景、岗位适配性、逻辑思辨与沟通能力、职业道德及岗位认知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75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后,学校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学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常州工学院纪委办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8510066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8510051
招聘工作举报信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七、本公告由常州工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常州工学院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常州工学院
2023年2月14日
原文标题:2023年常州工学院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长期)
原文链接:http://rsj.changzhou.gov.cn/html/czrsj/2023/IQCNPLQO_0214/478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