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范围。
笔试科目为《高校辅导员综合知识》,笔试范围主要包括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党建与共青团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就业指导、学生日常管理、突发应急事件处理、时事政治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方面的内容。
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卷面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报到
报到时间:2023年3月25日8:30—9:30
报到地点: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安德街道彭温路399号)
携带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政策性加分材料、《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未报到的,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定于2023年3月25日在四川铁道职业学院(郫都区安德街道彭温路399号)进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原始成绩于2023年3月28日18:00前在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3月29日12∶00前通过发送邮件申请查分,查分邮箱为sctdzyxygz 163.com,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3年3月30日18∶00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
凡是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如果以前是“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人员,均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3年3月25日9∶30前将以下材料交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笔试报到处(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安德街道彭温路399号)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四川铁道职业学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四川铁道职业学院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铁道职业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3年3月30日在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硕士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本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按有关规定由我校统一组织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④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⑤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⑥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出具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⑦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铁道职业学院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