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姜堰区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选聘简章的公告(10名)

2023-02-14 15:21:01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桔子

区教育局组织对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教学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5.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相同的,加试面谈。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

(2)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

因主动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由选聘办统筹安排到城区四星高中,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首聘期3年。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首聘期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首聘期结束后,考核不合格或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及考核不合格终止聘用关系外,聘用人员须在姜堰最低服务5年。

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处理。

四、编制与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首聘期内,被聘用人员按照党青人才享受待遇,首聘期满考核合格并按期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落实四星高中学科教师岗位,享受我区四星高中教师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选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全程接受姜堰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在选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选聘办负责解释。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23-88088506、88088503(沐老师)。

监督电话:0523-88088512(泰州市姜堰区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选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

附件:

1.姜堰区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选聘岗位计划表.xlsx

2.2023年姜堰区选聘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报名表.docx

3.高校名单.docx

姜堰区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选聘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

 

原文标题: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姜堰区专业型青年人才(教育专项)选聘简章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jiangyan.gov.cn/art/2023/2/14/art_58428_34578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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