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区域教育人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
共20名,具体招聘岗位、指标等详见《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优秀教育人才专场)岗位及指标》(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1.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2.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3.程序公开,严格测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时间、地点
2023年2月,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四、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不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一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用于本学段或低学段相应学科);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地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②获地市级优质课(课堂教学评比)或基本功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浙江省户籍人员可放宽至三等奖及以上);③获县(市、区)级教坛新秀二等奖及以上(浙江省户籍人员可放宽至三等奖及以上);④获县(市、区)级基本功比赛、单项教学业务类比赛一等奖(浙江省户籍人员可放宽至二等奖及以上);⑤获县(市、区)级名教师、学科骨干、名班主任、骨干班主任、新秀班主任及以上荣誉;⑥获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或相当荣誉);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五大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优秀教练或指导学生获全国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竞赛指导教师;⑧配偶为北仑区内事业编制教师,其配偶具备①-⑦条件之一的。
5.具有事业编制教师身份,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省特级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2年2月3日及以后出生);
6.本科及以上学历;
7.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证书(含境外)、户籍、教师资格证书、荣誉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
五、相关待遇
1.第一层次,例如五大联赛金牌教练A类,最高可享受安家补助150万元;在宁波大市无房的,在北仑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另予最高100万元购房补贴;在仑长期任教的,任职期间给予最高8万元/年的“储备金”。
2.第二层次,例如省特级教师,最高可享受安家补助100万元;在宁波大市无房的,在北仑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另予最高80万元购房补贴;在仑长期任教的,任职期间最高给予6万元/年的“储备金”;另可享受科研津贴10万元/年等待遇。
3.第三层次,例如地市级名教师,最高可享受安家补助80万元;在宁波大市无房的,在北仑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另予最高50万元购房补贴;在仑长期任教的,任职期间最高给予4万元/年的“储备金”;另可享受科研津贴4万元/年等待遇。
4.第四层次,例如45周岁以内省教坛新秀,最高可享受安家补助55万元;在仑长期任教的,任职期间最高给予2万元/年的“储备金”等待遇。
5.第五层次,例如县区级名教师,最高可享受安家补助30万元;另可享受科研津贴0.6万元/年等待遇。
非浙江省授予称号的省特级教师,以及非宁波市(或宁波市所辖县市区)授予称号的地级市市名校长、地级市市名师、地级市市学科带头人、地级市市学科骨干,县(市、区)名师、县(市、区)学科带头人、县(市、区)学科骨干,须经北仑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认定后,按认定等级享受待遇。上述人才具体待遇根据北仑区相关政策执行,以最终签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