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锡林郭勒盟部分中小学赴呼和浩特市招聘教师公告(47人)

2023-02-14 09:59:36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岁岁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盟委编委会下达的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用编计划,锡林郭勒盟组织部分中小学赴呼和浩特市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锡林郭勒盟21所中小学招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47人(事业编制),其中:高中教师17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30人(其中:初中教师10人、小学教师20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2。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14日(不含)至2005年2月14日(含)期间出生的人员)。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6.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证、学位证俱全,2023年度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在符合专业、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7.具有相应等级、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等级、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人员。2022年度和2023年度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8.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岗位要求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2023年度毕业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依据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设置。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校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册教师或带编招聘暂未入编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引进)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过相关处分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报考两个以上岗位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附件3,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或现场填表,须准备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即可)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院<系>、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书)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小学教育”专业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大学成绩单(按本科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按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提供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均为“小学教育”的,须提供两个阶段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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