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岗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数量
区属公办中小学学科教师14名。具体选聘职位及资格要求详见《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专业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2月8日之后出生)。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以上的;
5.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聘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一)线上报名
1.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月20日。
2.方式:请报名人员登录福田教育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福田区教育局招聘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及完成材料上传工作。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如出现报考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则判定为不合格并取消报考资格。
3.须提供的材料: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1)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考生须取得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岗位,但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高学段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考生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承诺书(附件4),承诺于入职前取得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6)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须由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担任相应学段学科教学工作经历、班主任工作经历等),时间均截至2023年2月8日;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任职经历文件(扫描件);
(8)知情同意书(附件5)(本人签字扫描件)。
(二)初步筛选及资格初审
1.初步筛选
根据选聘条件、岗位要求等对报名材料进行线上初步筛选,择优确定参加资格初审与面谈人选。请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系统-用户中心”自行查询是否进入线上资格初审与面谈。
2.线上资格初审与面谈
请取得资格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线上资格初审与面谈。按照面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从面谈得分达到80分以上的面谈人员中,按岗位拟聘用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初审人选,若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拟聘用人数3倍的,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现场资格初审人选。
3.现场资格初审
入围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请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按通知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入围面试考核人选,并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初审在深圳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福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资格初审只是对面试考核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三)面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
采用现场备课30分钟后模拟讲课(非说课)加专家提问答辩的方式。在面试成绩80分以上人员中依成绩高低排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依面谈评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确定入围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