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泰和县省重点高中2023年面向高等院校招聘教师公告(10名)

2023-02-13 10:11:27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桔子

江西省泰和县省重点高中2023年面向高等院校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高中学校发展的需要,经县委编委批准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我县两所省重点高中将于2023年2月下旬面向高等院校择优招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高中学科岗位及数量

某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完成,则剩余指标按1:3开考比例调剂到其他紧缺学科招聘岗位(调剂后的招聘岗位也应达到开考比例,具体调剂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对象: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非在编人员);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应届公费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2年和2021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与各招聘岗位专业对口。

5.招聘对象2023年8月31日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现役军人;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试用期的;

(7)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相关待遇

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2.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3.招聘的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2023年应届公费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到泰和县任教,每人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逐月发放(2000元/月),为期5年;招聘的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到泰和县任教,每人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逐月发放(2000元/月),为期5年。如服务期未满,因个人自身原因解聘者,则需全额退还已享受的生活补贴。

4.被聘用者,用人单位将提供一套公寓住房(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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