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扬州市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60人)

2023-02-02 15:24:02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桔子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等待遇,具体标准一人一议,详细情况请登录扬州市职业大学人事师资处网站(https://rsszc.yzpc.edu.cn/1636/list.psp)查询。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514-80978061。邀请市纪委市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市监委0514-12388,扬州市纪委市监委第11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7370655,扬州市职业大学0514-87973002。

五、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扬州市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697098

附件一:2023年扬州市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简介表.xls

附件二:2023年扬州市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docx

附件三:2023年扬州市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考指南.doc

扬州市职业大学

2023年2月1日

 

原文标题:2023年扬州市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yzpc.edu.cn/2023/0201/c388a52225/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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