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黄埔教育局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公告(38名)

2023-01-31 17:04:12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海艳

(五)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在资格审核环节后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

(六)面试

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说课或试教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人数。入围笔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笔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七)笔试

1.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qgsydw.com)下载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取得相应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考生免笔试。

(八)体检

考生总成绩由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免笔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面试成绩排序,仍同分,则再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九)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其中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按招聘岗位办理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均按照招聘岗位聘用。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对应的等级,享受招聘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广州市黄埔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人员录用后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交流轮岗。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须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七)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等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六、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p.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中“相关通知”栏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七、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李老师020-28210353.王老师020-28210368.

辛老师020-2821035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1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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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原标题: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8779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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