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批)(98名)

2023-01-28 14:16:05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桔子

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批)

为招引高层次、专业化教育人才,推进淮海经济区区域教育中心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9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z.gov.cn)、徐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z.gov.cn)发布,具体的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招聘对象为2023年毕业生〔含2022年获得国(境)外学历,现已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学历学位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2月1日至2005年1月31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2月1日至2005年1月31日之间出生)。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023年毕业生在现场报名时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但须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六)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毕业生须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前期已递交个人简历或通过邮箱报名的人员均需参加现场确认,否则视为放弃)。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只可报名应聘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7日9:00-16:00

报名地点:徐州中学(徐州市鼓楼区汉城东路1号)

笔试时间:2023年2月8日

面试时间:2023年2月8日或9日

2.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提供《报名表》和岗位要求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学习成绩单》(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等材料。

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并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资格审核合格的,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考试。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进行现场确认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它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指导,根据实际需要,可具体负责资格审核和政策解释工作。资格审核单位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应当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及时向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3.本次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教育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布。

4.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试的人员,应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四、考试方式

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10:1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岗位,须参加笔试和面试,其它岗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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