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校园招聘优秀毕业生简章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3号)、《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文件精神,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拟择优招聘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四)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
(五)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具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3.尚未实施国考的学校需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明、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同时还需附学校尚未进入国考的证明材料。
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暂不要求。
二、招聘对象、年龄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
(二)年龄要求
本科生于1997年7月后出生(含7月);硕士研究生于1992年7月后出生(含7月);博士研究生于1987年7月后出生(含7月)。
(三)招聘岗位
三、简章发布
相关师范院校发布招聘简章。
四、招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8:30-1月20日16:00;
(二)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扫描二维码进行注册报名。
(请扫“翔安区招聘”二维码登录“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报名,先注册,然后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登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后,还须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在报名系统提交相关材料,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提交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统一命名为: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如:中学语文-黄**-1890***8555)发送到指定邮箱18906008555@189.cn进行审核:
1.境内毕业生: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三方协议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