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2月4日(周六)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围绕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试。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查询。
(二)专业技能测试
1.报考高职校环境艺术设计、高职校文化创意与策划、中学音乐、中学体育岗位的人员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笔试前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另行公告。
3.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查询。
(三)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
(1)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合格人员中,根据权重(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70%)计算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若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
(2)其他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若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
2.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前,由常州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并组织教师职业素养测试。报考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资格复审的具体事项将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领取“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上述人选确定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四)课堂教学能力测试
1.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时间为15分钟。考生备课时间为1小时。
2.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当场向考生反馈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
(五)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
五、体检
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常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体检人选如有严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滥用精神类药物史等不适宜担任教师情形的,应在体检表中填报,并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六、选岗
对须进行选岗的招聘岗位,由常州市教育局组织体检合格人员(含怀孕须延迟体检人员)进行选岗。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至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领取《选岗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选岗通知书》。
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选岗必须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现场根据所报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岗,每人限选与所报岗位相对应的一所学校,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察
招聘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常州市教育局负责监督。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服务期满,原则上不得调动到教育系统外单位。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实行失信惩戒。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经查实的,或者无正当理由违约的,或者拟聘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根据相关规定纳入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名单,失信惩戒期3年,常州市教育局可以在失信惩戒期内取消其再次报考常州市教育系统的资格。
九、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招聘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1336,0519-85681337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5681366,0519-85689166
招聘工作举报信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十一、本公告由常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常州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常州市教育局
2023年1月3日
原文标题:2023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changzhou.gov.cn/html/czrsj/2023/IQCNPLQO_0103/47826.html